南昌县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交通标志牌生产等需要,现就2023-2024年度反光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反光膜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反光膜的供应(IV类反光膜、V类反光膜)。
2、供货数量:约9000平方米。其中IV类反光膜约6300平方米,V类反光膜约2700平方米。
3、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38500元。其中IV类反光膜(常规色)、V类反光膜(常规色)招标控制单价分别为95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常规色包括蓝色、白色、红色、黄色等。
4、供货地点:南昌县城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5、供货时间: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分阶段订单式采购,下单后的3天内供货到位,若中标人无法按时供货,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6、货物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所确定的反光膜必须符合GB/T18833-2012《道路交通反光膜》中的要求。
三、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及货款结算
1、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纳伍万元履约保证金。待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后,履约保证金将全额不计息退还至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完履约保证金后,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退回;若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履约价格:投标报价总价=投标单价*数量。结算单价按照中标单价进行计取,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供货量计取;另外因我司V类反光膜(荧光色)采购需求量较少,V类反光膜(荧光色)的履约单价= V类反光膜(常规色)的中标单价+10元/平方米。合同有效期为中标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实际履约期以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签订总金额两者中任一达到即终止。
3、按招标人订单供货,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采购费用的60%,半年后支付3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支付。缺陷责任期为壹年。
4、付款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5、货物验收:(1)每批次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后,中标人须提供专业检测仪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该批次货物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含九对角逆反射系数检测等)。(2)同时招标人将对货物进行不定期送样检测。如抽查发现所供货物质量低于招标要求,由此导致招标人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根据违约事项做出如下处罚:抽查所供货物一次质量不合格(或规格、厚度等不达标),招标人将不予接收货物、扣罚伍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与供应商直接停止购销关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交科院检测技术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应包含此次招标范围内的IV类反光膜(蓝色、白色、红色、黄色等)、V类反光膜(蓝色、白色、红色、黄色、荧光黄绿色等)的产品检测报告。(IV类反光膜、V类反光膜必须为同一品牌的反光膜,产品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为该品牌的反光膜厂家。)
3、若投标单位非所投品牌的反光膜厂家时,须提供所投品牌的反光膜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函。(投标单位为所投品牌的反光膜厂家时,无需提供该授权函。)
五、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交科院检测技术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反光膜厂家授权函原件。(投标单位为所投品牌的反光膜厂家时,无需提供该授权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
3、投标报价单及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报价单详见附件二)。
以上缺少任何一项则视为弃标,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采用密封袋包装执行。
六 、评标方式及其它事项
产品名称 |
评分标准 |
分项满分值③ |
IV类反光膜(常规色)
? |
各分项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①,其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分项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①/投标报价②)*分项满分值③(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50 |
V类反光膜(常规色) |
50 |
满分 |
100 |
?
1、报价方式: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投标报价单,招标现场密封携带。
2、评选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低价中标,投标报价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总得分相同时,则按现场摸球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报价总得分为投标人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得分之和。
3、若投标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投标报价总得分次之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若中标后无故弃标,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司及委托代理人列入我司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我司任何投标项目。
七、发标、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 11月30日下午17:00时(以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3)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行:赣昌农商银行莲西支行
户名:南昌县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101559300000010852
2、开标时间:
2022年 12月1日上午10:30时(其余时间不接收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县莲塘镇斗柏路598号县城投公司北楼507室
4、技术答疑:有任何技术疑问可以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向我司提出咨询,我司会对问题给予及时的回复。
5、招标联系人:卢先生15870652355 ?招采办0791-87703272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二、投标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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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